四男子为索取赌债合伙将欠债人非法拘禁,并用殴打威吓手段逼迫还款。近日,渭城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张治、吴刚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被告人宋海、吴谅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2月15日,因冀鹏欠赌债不还,被告人张治、吴刚、宋海、吴谅四人在“某网络会所”内将冀鹏强行挟持,驾驶车辆将其带至郊外某村田地里,对冀鹏头面部、背部、腹部及下肢进行拳打脚踢,期间四人还轮流使用棒球棒击打冀鹏身体和腿部,张治还用一把匕首威吓冀鹏逼其还款。随后,四人将冀鹏用车带至某酒店房间,安排轮换进行看管,继续限制其人身自由。冀鹏的妻子报案后,民警在酒店内将四人抓获。后经医院诊断:冀鹏的面部挫伤、头部外伤、多处软组织损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治、吴刚、宋海、吴谅采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7小时,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构成非法拘禁罪。其共同故意实施非法拘禁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四被告人积极实施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其在非法拘禁被害人的过程中具有殴打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在归案后四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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