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评析 > 详细内容
假借单位名义骗烟骗酒被判刑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刘娇佑 发表时间:〖 2017/8/23 浏览人数:〖 36850

近年来因经济下行,一些烟酒行生意萧条,部分老板急于做成生意也给了骗子钻空的机会。近日,大田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付某等四被告8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20161118时许,被告人傅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搭载被告人付某、余某、张某从安溪县到大田县中医院附近伺机诈骗。由付某拨打大田县某名酒专卖行电话,谎称其是大田县中医院的“严主任”,要在该商行购买人头马XOE2瓶,人头马诚印1瓶、硬中华香烟5条、软中华香烟4包,叫商行将物品送到大田县中医院。13时许,被害人周某将物品送至中医院门口时拨打电话给付某,付某即安排余某在中医院一楼大厅处望风,张某着保安制服佯装“严主任”派来取货的医院保安,并交代周某乘坐电梯到五楼找“严主任”拿钱。当周某乘坐电梯时,付某、余某、张某即携带烟酒搭乘傅某停靠在大田中医院的面包车迅速逃离现场。

2016112,四被告人来到永泰县再次以该县医院办公室主任名义,骗取当地某烟酒商行硬中华香烟15条、软玉溪香烟5条、芙蓉王香烟6条、红色七匹狼香烟2条及其他土特产若干。2016113,四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到案后主动退赔两受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

大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傅某、余某、张某以非法占有目的,共同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价值计人民币1777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视其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切莫因贪图小便宜失去警惕之心。也提醒广大商家一定要有财产安全防范意识,理性分辨是非,谨防交易骗局。(大田县人民法院)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可在网站上免费推广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大田法院持续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大田法院:疫情期间精准高效司法服务保春耕
福建大田县法院开展《反家庭暴力法》专...
福建大田:院校合作共交流 协同创新促发展
大田法院:院长上党课解读《中国共产党...
福建大田法院召开2018年度工作总结...
大田法院召开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
上一条信息:实际施工人应当证明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 下一条信息:三原法院:酒后惹是非 伤人终获刑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