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周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与执行部门的法官齐心协力,一次化解因交通事故案件造成的原、被告之间审判案件、执行案件共四件,妥善的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
2015年7月4日,解某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李某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两人受伤,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解某某先后于2015年、2016年分别以主张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为由两次起诉李某某,并就上述两案申请执行李某某。李某某于2016年起诉解某某主张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并申请执行解某某。此时,除过已审结案件,两人在执行阶段立案三件。
2017年5月,解某某又以后续赔偿为由起诉了李某某,承办该案的行政庭法官了解到双方在执行阶段仍有3案未了结,便与执行法官一起研判,认为现有的案件标的进行折抵后,李某某仍需赔偿解某某。于是各位法官一起来到李某某家中,耐心为其做工作,算经济账、名誉账,并向其家属释明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最终双方在办案法官的组织下双方于7月19日达成和解协议,由李某某的家属一次性赔偿解某某的损失,双方在该院的审理案件、执行案件共四件,由各自撤回起诉或申请,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就此圆满得到解决。
周至法院在破解“执行难”工作中举全院之力,审判、执行部门既有分工,又相互配合,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各部门联动,以化解社会矛盾、定分止争为目标,既保证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的顺利执行,又促使未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及时履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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