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丁仕香) 7月25日,县人大主任马宝剑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查看接待室、案件管理办公室、侦查监督科的日常工作,查阅办理的不批捕、不起诉等案件材料,听取该院《民事、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报告,对该院《民事、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
宁陕县人大主任马宝剑说:“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民事、刑事诉讼法》,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提出几点希望:一要加强队伍建设,多措并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法律知识精、工作能力强的检察队伍。并在依法办案中扩大对新《民事、刑事诉讼法》的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协调沟通,通过行使司法监督职责促发展、保稳定;三要坚持依法办案,维护法律权威,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司法公正的生命线,将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促进和谐的助推器,秉公执法,倡导社会公平正义;四要切实关注民生,为民分忧解难,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抗诉与息诉并重,多为老百姓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强化司法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同时,马主任还强调:县人大法工委要积极负责协调县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工作,推动“两院”在贯彻实施新《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工作中达成共识,坚决维护法律统一和权威,扎实做好司法工作,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宁陕县人大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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