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河林区基层法院于2016年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共有29名干警成为志愿服务队员。通过开展“洁净柴河”志愿清扫活动、普法宣传和义务宣传讲解活动,队员们积极投身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服务林区群众,密切联系林区群众,努力做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在林区社会各界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一、建立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由党总支牵头成立学党员志愿服务领导小组及志愿服务队。院长刘涛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志愿服务队成员为全院29名党员干警,具体开展活动情况由党总支和两个党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志愿服务队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以满足林区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把志愿服务活动同法律宣传工作相融合,确保志愿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二、根据群众需求,开展“就近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志愿服务队根据林区群众司法需求,将29名党员志愿服务队员按照就近服务原则,把干警分配到家庭住址所在社区,利用节假日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书写法律文书、邻里纠纷调解等。 三、建立服务平台,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导诉台,安排党员志愿服务队员在工作日轮流值班,对前来立案咨询当事人进行引导,设立便民箱,免费为当事人提供胶水、药品、眼镜等便民服务,推进志愿服务平台常态化建设,受到前来办事群众的一致称赞。 四、强化服务特色,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党员志愿服务队以“党员奉献日”活动为依托,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宣传法律知识,使需要法律服务的林区群众了解、运用法律服务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形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自2016年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党员志愿服务队成立以来,共组织开展“洁净柴河”志愿清扫活动3次、普法宣传2次、义务送法讲解活动3次。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队员们不仅参加了一次党性实践,受到一次党性教育,还在群众中树立了党员的良好形象,党员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争当合格党员、合格法官”的庄严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