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查办的部署,7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岚皋法院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侯著莲同志出席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周康成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李德东同志代表县委巡察组向县法院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染华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2月27日至4月30日,对县法院进行了集中巡察。巡察组严格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从“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策部署情况;精神颓废、担当不力、执行力不强、服务意识差、工作效率低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以及阻挠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等情况”四个重点,紧扣“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工作。通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列席相关会议、深入基层法庭等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组在反馈意见时指出,县法院党组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体法官干警遵纪守规,团结共事,扎实工作,为推动岚皋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但在巡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班子整体理论学习氛围不浓、调查研究不深入、对干部关心培养不够、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履职不够、案件执行工作力度不够等。巡察组提出四点建议:一是严格坚持中心学习组制度,使“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常态化;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廉洁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接待、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程序;四是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提高案件执行实际到位率。
刘染华院长作表态发言:这次巡察体现了县委对法院工作的关怀和重视,是对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健康体检”。巡察组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对今后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法院会以此次巡察监督为契机,认真贯彻巡察工作意见,突出问题导向,有的放矢,扎实整改,解决问题,切实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确保法院队伍建设、执法办案、司法改革、扶贫攻坚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为岚皋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岚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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