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审判秩序,确保干警的人身安全,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法警大队根据院党组工作部署,于6月21日召开了安全保卫工作专项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长波主持,办公室、法警队、安保人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法警队长邹军宣读了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安全警示教育实例分析了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本院制定的《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实施以来的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对安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
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长波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司法警察、安保人员、门卫值班人员等要充分认识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强调司法警察、安保人员、门卫值班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保卫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时刻绷紧安全保卫这根弦。二是司法警察、安保人员、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柴河法院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并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他强调,一定要吸取安全警示教育实例中的经验教训,在警务保障工作中要切实认真履行职责,要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检规则》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警务保障任务。三是在用警申请方面,一定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制作用警申请书,至少提前一日送达法警队,以便法警队合理安排警力,如遇有重大案件时应及时报告党组启动与公安机关的联防联动机制,加强警力确保法院的正常审判秩序和办公安全。
会上,纪检组长与办公室主任分别就法院安全保卫督查和门卫值班值宿等工作进行了布置落实,会议还明确了来访接待登记、安检等相关制度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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