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一男子黄某,向“毒友”出售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从中赚取差价“以贩养吸”,最终被警察抓获。6月12日,黄某因贩卖毒品罪,被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黄某初中毕业后在防城、东兴等地打工,2013年因吸食毒品海洛因、冰毒被东兴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出来后,因无法抵抗诱惑,重新开始吸毒。
2016年9月12日上午,黄某接到“毒友”覃某电话,要求购买冰毒,约定在东兴市东兴镇某影城卫生间门口将冰毒以300元人民币价格卖给覃某,交易结束后被民警抓获,民警从覃某处查获疑似毒品3小包,共净重1.886克;从黄某处查获疑似毒品1小包,净重0.391克。经检验,均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东兴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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