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河北省进入了主汛期,为做进一步做好汛期期间法院各项工作。临漳法院未雨绸缪,提早谋划,提前行动,采取多项措施做好汛期审判、执行工作,全面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思想上重视,成立防汛领导组织。为确保汛期的平安稳定,我院将成立以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并参照往年的做法,制定防汛工作方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要求全院干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防汛工作,做好参加防汛抢险的准备。
二是强化汛期值班管理,落实责任。汛期期间,我院将实行双人双岗,并安排全体法警及防汛抢险人员备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强化值班责任。密切注视雨情、汛情,及时传递信息,确保防讯期间24小时通信畅通,一旦出现汛情、灾情,随时听从调遣,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三是加强防汛物资管理。按照“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在往年已准备铁锹、雨衣、雨鞋等防汛抢险物资的前提下,我院将根据今年的汛情,适时采购防汛物资装备,确保关键时刻用得上。同时召开全体会,并邀请有关人员就防汛知识对全体干警进行了培训,保证能及时、正确抢险。
四是加强汛期审判服务和法制宣传工作。临漳法院在汛期期间将开通绿色诉讼通道,优先受理涉灾情案件,减免案件受理费,积极主动为受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有合法诉求的受灾群众进行现场立案,现场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组织法官在汛期开展送法进乡村,开展好普法宣传,选择典型案件讲解有关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防汛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针对汛期,当事人出行不方便的情况,要求各业务庭室适当调整送达、开庭、宣判、执行时间,对于部分案件带案下乡、巡回审理,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劳累,避免当事人因诉讼而遭遇险情。对因防汛、灾情的原因,当事人不能按时到庭开庭的案件,要依程序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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