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法院迅速处理了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德安法院网讯 5月24日上午,德安法院运用司法惩戒手段,迅速处理了一起暴力抗法事件,对当事人陈某某采取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司法惩戒措施。 当事人陈某某为德安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该院司法工作人员在24日上午前往其位于德安县某处经营门店内送达法律文书,陈某某认为自己是担保人不应当承担还款义务,遂不予以签收并拒绝留置送达法律文书。其后陈某某通过身体阻拦大门的方式阻止法官离开,之后并纠集家人对法官进行了殴打,造成了我院法官多处软组织挫伤及抓痕,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德安法院院领导闻讯后,非常重视,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指示该院法警大队组织法警第一时间前往事发现场处理。该院法警到场了解情况后,将当事人陈某某带至我院羁押室。经查看现场视频和讯问,德安法院针对陈某某的暴力抗法行为,对陈某某做出了司法拘留十五天,罚款5000元的司法惩戒措施。 加强法官的职业安全保障,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既是权利保障的要求,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德安法院通过此次采取司法惩戒的雷霆手段,弘扬了坚定不移的法治精神,也是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坚强后盾。(德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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