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漳县法院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首单执行悬赏公告,向“老赖”王成华(又名王伏成)下达了“通缉令”。这是临漳法院近两年来发布的首个执行悬赏公告。
临漳法院在执行峰峰矿务局机械修配厂与临漳县铁厂、王成华易货合同纠纷一案中,办案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成华送达执行通知书后,王成华将法院查封的ZL50D型装载机转移(藏匿),且王成华四处躲藏,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被执行人王成华已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为尽快执结该案,经当事人申请,临漳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发布了该悬赏公告,公告称凡举报被执行人王成华准确下落并协助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或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有效财产线索,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
目前该悬赏公告已经发布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并张贴在法院公告栏、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随后该悬赏公告还将在户外LED屏上发布。有线索的群众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3700300611,联系办案法官。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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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王成华(又名王伏成) |
身份证号:130427196402044419 |
未履行义务:返还ZL50D型装载机一台,并支付自2002年06月13日至返还之日的租赁费。 |
身份信息:男,汉族,1964年02月04日出生,住河北省磁县观台镇西艾口村一组170号。 |
本院在执行峰峰矿务局机械修配厂与临漳县铁厂、王成华易货合同纠纷一案中,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王成华有隐藏、转移本院查封的ZL50D型装载机行为,涉嫌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现申请执行人峰峰矿务局机械修配厂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成华准确下落并协助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或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有效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3700300611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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