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团队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找好定位,努力作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注重模式创新,以派出法庭与巡回办案点相结合的形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中,以大寨中心法庭、涌宝中心法庭为载体,以幸福等巡回办案点为依托,最大限度下沉审判力量,适时进村入户进行巡回开庭,到田间地头调查和调处矛盾,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拉近了法院与群众在空间上的距离,减轻了人民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更便捷地获得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注重案结事了,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化解纠纷。在巡回审判中,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案结事了人和”方面的优势作用,实行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积极化解潜在的矛盾纠纷。同时,注重整合调解资源,不断扩大调解主体范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了解民情、便于沟通的优势,邀请其共同参与调解,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最大功效,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法制宣传,提升巡回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利用巡回开庭审理案件的时机,用鲜活的案例让群众接受最直观的教育,使巡回开庭的场所成为法制教育的有效课堂。工作中,主动到纠纷始发地进行巡回开庭审案,并结合当前农村常见的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问题,从法律角度、情理方面开展以案释法,向参加旁听的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解答大家的法律咨询,使旁听群众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办案效果。(云南省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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