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6日,福泉市人民法院开展的“雷霆一号”统一执行行动又取得新的成绩。 在黔南州中级法院统一指挥下,挟前两日之威,截止26日下午16时30分,福泉市人民法院又执结执行案件3件,案件类型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其中,2件案件部份执行到位,共执行到位金额15万余元。 26日一早,福泉市人民法院统一执行行动执行实施组不辞辛劳,冒雨出击,再次踏上查找行动前确定的执行对象的征程,经过一天的奔波,终于又执结3件执行案件,看到申请人收到执行款后开心的笑容,执法实施组的法官满身的疲劳也不翼而飞。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一些申请执行人来说,生效法律文书明确的款项更是其救命钱,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义务,既影响了申请人的利益,也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借着这次统一执行行动的“东风”,福泉市人民法院执行队伍得到了锻练,提振了干警的精气神,执行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是为顺利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的目标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福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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