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中院行政庭法官们前往某村委会,调撤执结了一起上诉人赵某某等四名村民诉某国土资源局确认征地违法及赔偿纠纷二审案件,并实地查看了复垦土地情况。
审理中,承办法官李为纲查阅案卷,详研案情,安抚上诉人情绪,并向四名被征收林地的村民释法悉理,同时积极与某县政府沟通协调,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告知行政相对人政策内容,让行政相对人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和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通过政策解读依法引导政府依法履行其法定义务。案件审理期间,该县政府积极履行了自己的法定义务,对四名村民给付了征地补偿款,村民表示理解和感谢并向法院申请撤诉。
“民告官”案件折射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作为从事行政案件审判的法官应切实有效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该案仅为众多征地案件的一个“缩影”,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复垦土地的力度加大,涉及土地征收与补偿的行政案件已成为行政诉讼中的敏感案件,同时也影响着政府公信力的提升。人民的法官,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让被征收土地的村民们的切身利益得到合法的保护,这起纠纷在咸阳中院行政庭法官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化解,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咸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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