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临漳县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四起拒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刑二年,被告陈某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被告刘某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被告牛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案件一: 郭某某诉李某某民间借贷一案,临漳县法院做作出(2016)冀0423民初1425号民事判决,判决李某某、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给付郭某某207850元。该判决生效后,郭某某向临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临漳法院作出(2016)冀0423执659-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李某某的车辆,同日向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交出财物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被告人李某某拒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临漳县法院又对李某某做出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决定。被告人某某被执行拘留后,仍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致使临漳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临漳县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拒绝报告财产,经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拒绝交出车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判决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案件二: 张某魁夫妇诉刘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临漳县法院作出(2015)临民初字第16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刘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妻子张某香交通事故死亡的部分赔偿金12万元,给付其岳父母即张某魁夫妇。判决生效后,齐某某未履行法定义务,张某魁夫妇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但被告人刘国强仍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临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刘国强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亲属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国强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案件三: 冯某林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临漳法院作出(2015)临民初字第603号民事判决,判决陈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冯某林借款本金217000元及逾期利息及违约金846.3元。该判决生效后,冯某林向临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3月4日,临漳县人民法院向陈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陈志刚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年的财产情况。因被告人陈某某拒绝报告财产情况,临漳县法院又对其做出拘留15日的决定。但陈志刚在被拘留后仍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致使临漳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被告人,临漳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经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某拘役六个月。 案件四: 牛某娥诉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临漳法院作出(2015)临民初字第159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牛某某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没有履行偿还义务。牛某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临漳法院向牛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交付财物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责令牛春平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并于五日内交出指定的冀DYK787号小型轿车。被告人牛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拒绝报告财产和交出指定车辆。同时临漳法院对牛某某还做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但被告人牛春平在罚款决定书送达后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2017年1月,临漳法院再次向牛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交付财物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被告人牛某某仍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拒绝报告财产和交出指定车辆,致使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 临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某拒绝报告财产,经采取罚款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拒不交出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车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积极交纳了罚款,且其亲属主动履行了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判决被告牛某某拘役三个月。 法官点评: “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人民法院对全社会的庄严承诺。打击拒执行为,是法院职责。对于有能力履行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 老赖”,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大惩治和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老百姓们常讲一句话“挨打还挨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不仅要判刑、 更要罚款,人身不自由、经济受损失,名誉受影响,亲人和家属也脸上无光。通过此次集中公开宣判,临漳法院奉劝、督促更多持观望、逃避及怀有侥幸心理的“老赖”们尽快履行义务,切勿蔑视司法权威,不要以身试法,不要突破法律的底线,以免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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