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茂蕊)开车已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生活技能,需要考驾驶证的人越来越多,而有的人就动起了这个歪脑筋,以办理驾照为由,骗取多人现金。近日,安次区法院经审理后,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同时退赔被害人现金五万余元。 2013年7月至2014年2月期间,身为出租车司机的靳某对外谎称可以不经考试直接办理驾照,多次以办理驾驶证注销恢复业务、办理科目二三免考、办理驾驶证消分业务为由,骗取张某等12人的信任,受害人为图方便均将千元现金交于靳某为其办理驾照等相关业务。仅半年多的时间,靳某就作案12起,诈骗金额达到了5万余元,并将骗来的钱财全部用于了个人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其亲属在案发后积极退还赃款,靳某于归案后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庭审时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另:工作起争执 男子打伤同事获刑 (通讯员 李艳霞)安次区两男子因工作起争执大打出手,最终一人受伤、一人失财,俩人的工作还没保住。日前,安次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 2015年5月17日21时许,在安次区某KTV二楼201包厢内,徐某与张某因工作问题发生争执,而后二人打架,在打架过程中徐某将张某鼻子打伤,致其左侧鼻骨及左侧上颌骨额突多发骨折。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5年6月16日,徐某赔偿张某2万元。7月10日,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安次区法院最终判决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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