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执行工作。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华泽主持,在家院领导,执行局、法警队全体人员,少审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家斌传达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主要指标责任分解及时间进度实施方案》。党组书记、代院长马萍传达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传达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新中讲话精神。就贯彻落实会议及讲话精神,马萍代院长强调: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河南高院提出“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不仅是工作任务,还是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张新中院长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执行局全体干警要加强学习,对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好责任落实。二、创新执行工作机制。要不断完善和创新各种执行工作机制,法警队要搞好配合,实现人员优势互补和工作效率的最大化。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要提高办案效率,加快案件进度,减少案件存量,提高案件结案率,确保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目标任务。
会议决定由少审庭负责审理拒执犯罪案件,分管少审工作的党组成员、副书记王申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拒执犯罪的震慑力,敢于审判,善于亮剑,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打下基础。
会议决定为执行局配备两名工作人员,并对安保问题、物质装备、执行干警加班补助等进行了安排。(信阳市平桥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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