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着力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 ,德安县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全院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标志着该院领导干部“违贷”专治工作启动。
专治范围包括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含党外干部、非领导职务、享受待遇)、全体干警(含聘用制工作人员)。 专项治理内容包括:一是与管理或服务对象之间发生借贷关系的;二是利用在任职地的职务影响,与当地生活、工作和从业人员发生借贷关系的;三是为有借贷关系对方当事人违规谋取利益的;四是对方逾期难以还款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回借贷的;五是私自利用财政资金或单位资金违规放贷获取利益的;六是纵容、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务影响放贷谋利的;七是以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或他人名义违规借贷谋利的;八是利用银行贷款放贷的;九是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以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四倍放贷的,2015年9月以后以超过24%年利率高息放贷的;十是其他违规借贷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专项治理工作自2017年3月份开始,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综合治理、巩固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该院在专项治理活动中,设立举报电话:4656664,举报邮箱:daf330400@163.com。(德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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