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安康市三龙公司将一面绣有“执法有度 执法有力”的锦旗送到岚皋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手中。
安康市三龙公司申请执行岚皋县鑫福煤矿公证债权执行一案,申请标的金额为93.54万元。岚皋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立即展开财产线索调查。经查,被执行人岚皋县鑫福煤矿已停业多年,除有四辆重型货车外,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立即查封该四辆重型货车,并及时委托价格评估。经评估,该四辆重型货车市值为82.8172万元。经多方协调,申请执行人同意用上述四辆货车抵偿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并自愿放弃下余部分,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案件得到圆满执行,申请执行人非常激动,为表达心中的谢意,坚持要给法院送锦旗。(岚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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