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评析 > 详细内容
邻里两家因琐事起冲突 持棍对打两败俱伤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黄丽丽 陈拥静 发表时间:〖 2017/2/28 浏览人数:〖 50915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邻里之间应当和睦相处,可贵港一对邻居却因一件琐事而恶语相向,甚至大打出手,不料一人被打致脑震荡,另一人被起诉需要赔偿。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被告何健赔偿原告何志经济损失共计9455.84元。

    原告何志与被告何健是邻居。2016年4月4日9时许,被告何健认为原告何志家几兄弟故意破坏和侵占其家的土地,便手持铁棍到原告家中质问,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后引发打架。被告用铁棍对原告进行殴打,原告被打跌倒在地。原告的哥哥何强见状便跑去拿起菜刀扔向被告,但没扔中,同时拿了木棍和被告打架,在打斗过程中,何强的头部被打伤。原告从地上爬起后,见其哥哥被打伤,便从家里拿出一条木棍冲去打被告。在打斗过程中,原告的眉角被被告用木棍戳伤,便晕倒在地。
 
    事发后,原告何志即被送到贵港市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脑震荡、左侧颞部头皮挫伤、左眼上脸皮肤挫裂伤。2016年4月14日,原告伤情好转出院,其住院10天期间花去医疗费11766.67元,出院医嘱全休一周,定期复查头CT及拍片。

    另查明,原告何志伤情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被告何健的双手也有挫擦伤。本次事件发生后,贵港市公安局大圩派出所接警前往处理,后组织双方进行治安调解,因原被告对于赔偿数额协商不下,调解不成立。

    法院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本案中,被告何健因土地纠纷问题与原告何志发生肢体冲突,继而打伤了原告的头部及眼部,该事实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询问笔录予以证实,故被告应对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对于土地纠纷的问题,原、被告应秉持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司法途径理性、妥善地处理。但原、被告在本次事件中不能保持成年人应有的文明和理性,而是采取谩骂或肢体冲突的方式使事态恶化、矛盾加深,故原告在本次打架事件中也存在相应的过错。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结合原被告的过错程度,确定原被告应按3:7比例对原告因本次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被告承担70%赔偿责任,原告自负30%赔偿责任。经核算,法院认定原告何志的经济损失为13508.34元,被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应向原告赔偿9455.84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邻里两家因琐事起冲突 持棍对打两败俱伤
上一条信息:车祸后驾驶员弃车而去 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免责 下一条信息:私接电线偷电降低成本 老板自作聪明获刑一年半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