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大幅攀升,交通事故也呈现高发状态。为快速有效化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24日在贵港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成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一站式”司法服务。2016年,该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1875件(同比增长4.92%),司法确认1875件,以调解方式结案1875件,调解率达100%。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由两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固定合议庭,依法联合交警大队快速妥善调处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一些争议不大、损坏后果较轻的交通事故案件,由保险公司主持,交警部门协助调解,努力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根据案件情况和争议程度,当事人认为案件有必要进行司法确认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一些各方分歧较大、损坏后果严重的案件,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保险公司参与,法院协助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从法律的角度析明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力争当场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对一些因分歧过大达不成调解协议而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官在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后,结合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拟定调解方案,并通知各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调解人员到法院进行调解,客观公正地分清各方法律责任,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阶段,既避免了事故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的奔波之苦,又节约了司法成本,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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