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江县教育局、德江县公安局联合认定56所“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并予以授牌。 根据《德江县教育局、德江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德江县全面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教发〔2016〕23号)文件精神要求,县教育局于今年10月中旬对全县73所中小学校(园)申报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全县56所中小学(园)达到县级“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创建标准,并予以认定授牌。其中,县直校6所、乡(镇、街道)初级中学16所、乡(镇、街道)完小23所、幼儿园9所、民办学校2所。
近年来,德江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力求做到:通过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全员育人活动,实现人人知交通常识,人人讲交通安全,人人守交通规则的目标;通过精细化安全管理,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交通安全工作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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