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增强党员党组织观念,上思县人民法院把完善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强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的一项主要内容,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相关规定,于今年12月份开展并完成了党费收缴自查工作。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入党誓词深刻在每一位党员的心中,“遵守党的章程”是每一位共产党员的职责与义务。党章明确规定,所有党员必须按期缴纳党费。党费是党员党性的体现,承载了党员的身份意识和使命担当。因此,按时交纳、足额交纳党费是一名合格党员对党的庄严承诺。 今年12月,上思法院认真开展部署党费收缴自查工作,组织各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相关文件,准确把握各类型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和缴纳标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引导和党员的主动性作用,对2008年4月以来在岗在编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未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统一登记造册,积极引导其按期自觉补齐党费。截止目前为止,上思法院所有在编在岗党员的党费已补交完毕,党费收缴自查工作圆满完成。
当前,党中央正在全国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党性意识淡薄的问题。上思法院积极与党中央看齐,抓住“两学一做”开展的契机,自觉开展党费收缴自查工作,加强了对党员的党章党规学习教育,增强了全院党员的党性意识,以确保今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也保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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