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睦宜,善法不衰”,夫妻生活已不像谈恋爱时的浪漫和热情,而是平淡如水,需要双方共同去经营和呵护,互相理解和体谅。 近日,在遂平县人民法院调解和好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于某,女,聋哑人,被告张某健康正常人,两人因为沟通障碍,造成感情恶化,于某于2016年11月1日起诉来院,要求与被告张某离婚。 经法庭调查得知原被告双方于2011年经人介绍相识,2012年举行结婚典礼仪式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4年3月7日生育一女。婚后二人感情一般。后因被告长期在外打工,与被告沟通交流较少,二人产生隔阂,于某要求离婚,被告张某认为其在外打工也是为了家庭生计,不同意离婚。由于于某系聋哑人,无法明确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想法,为了保护聋哑人这一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遂平县法院聘请县特殊教育学校聋哑人教师参与诉讼,更好地保障原告的诉讼权利。
在庭审过程中,于某从初始情绪很激动,到最后心平气和,法官通过翻译老师,对于某耐心的询问和倾听完整的表述,承办人在了解到双方的矛盾并不大,只是被告经常不在家,二人缺乏沟通而产生隔阂这一事实后,先对被告开导教育,要与妻子多沟通教育,要有耐心,尤其是原告系聋哑人,被告应给予更多关爱和呵护。同时耐心说服原告,生活中夫妻需要互相理解包容,不能急躁任性。通过法官对双方的劝解说服,原被告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不足,随后承办人又让于某和张某单独进行沟通,张某真诚地向于某表示道歉,表示以后一定多关心爱护原告和孩子,以后克服自己的急躁脾气,多与于某沟通交流。最终于某与张某达成调解和好意见,双方握手言和、破镜重圆,于某称在无声的世界里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离开时,一直向法官点头表示感谢。 重获婚姻的幸福,是我们每个人都愿意看到的结果,聋哑人是社会上的一个弱势群体,他们易感到自卑,内心脆弱敏感,希望得到更多的关爱。我们呼吁社会关爱弱势群体,让每一个人都能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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