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永寿法院紧紧围绕省、市、县纪委提出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工作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精神,把推行司法公开、党务公开作为法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在典型提升、领域拓展、载体创新、机制健全上下功夫,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一是完善公开栏。在对外公开栏上将全院内设机构职能、开庭信息、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诉讼费减缓免等司法救助信息,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等执行信息进行公开。设立电子公告屏,及时对开庭信息、案件审理流程、执行公告、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二是立案信息公开,将便民服务工作前移。一是窗口服务公开。在立案庭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办公,设置导诉台和便民服务台,便民服务台上各类常用书状格式样本、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指南、温馨提示等一应俱全;电子显示屏和上墙公告栏上公布案件受理范围、诉讼费用收取标准、案件办理流程等相关规定。二是巡回办案公开。不断完善司法进社区、到农村、进校园等巡回审判活动,方便群众诉讼,增强审判透明度。坚持每周开展两次巡回审判,与镇区司法所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将调解关口前移,大量的民间纠纷得以化解在基层。 三是审判流程公开,规范权力运作。建立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及公示制度。该院实行多环节联接的判后答疑机制。在裁判文书送达时,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重点解释经庭审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采信证据的理由以及裁判的法律依据,并主动征询当事人对判决有无疑问,对于当事人就判决内容提出的疑问,耐心进行解释,特别是抓住诉讼当事人争议或反复纠缠的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说理,努力追求胜败双方都服从和尊重裁判。三是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依托“永寿法院网”,设立“裁判文书”栏目,除规定不能公开的法律文书外,尽可能全部公开,将裁判结论形成的过程、理由和依据等进行网上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四是执行信息公开,破解“执行难”问题。一是对执行过程中的通知、传票、财产申报、查封、扣押、评估、拍卖、交付、征求分配方案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向申请执行人全过程反馈执行案件进展情况。二是进行评估、拍卖时,统一报市中院进行公开选定、随机抽取。三是推行被执行人信息上网公开制度。依托永寿法院网,对所有执行案件,包括被执行人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和法院执行全过程等进行网上公开。近期重点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文书的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利用舆论促使其履行义务,推动一些重大案件的执行。(永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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