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攸县法院依法受理了江某与吴某、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年9月16日,江某来到承办法官处,告知经多方打听,得知被告吴某在青海西宁有财产,并很有可能急转出去,特来申请诉讼保全。
据江某陈述,被告吴某向其借款高达300万元,一直拖欠未予偿还,导致江某现在生活困难。考虑到案情紧急,诉讼标的额较大,如果不快速出击,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又因跨省保全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该院主管院长当即决定亲自带队并定于次日出发,经过七个小时的行程,冻结了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在办理好司法冻结手续后,当天便踏上了返程的路。 执行难是当事人和法院共同面临的一大问题,诉讼保全则是为后续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奠定了基础。快速、高效的保全措施,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是当事人权益的有力保障。(攸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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