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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个一律”再谈送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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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峻崎 发表时间:〖 2016/9/9 浏览人数:〖 165023

    今年8月底,央视新闻频道公布的一则新闻引发法检系统的广泛讨论,该新闻针对电信诈骗,告知受众“六个一律”防诈骗口诀,其中一条“接到电话,只要一谈到是公检法税务或领导干部的一律挂掉”的口诀,虽出于教育受众提高防范心理的良好初衷,但由于不了解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的工作实际,给法院系统现有存在的送达难问题无疑是平添阻碍,值得讨论与深思。
    一、“六个一律”中关涉法院口诀的缺陷
    法院的职能是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公正裁判,维系社会公平与正义,而矛盾纠纷的直接调处者是法官。在现今法院系统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下,法官从立案,到送达、审理、调解、裁判,直至最后的执行,每一个审判环节几乎都需要与当事人打交道。以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近1800万件案件为例,按平均每个案件两个当事人,每个当事人需要打五个电话计算,法院全年需要跟当事人打的电话是1.8亿个,以全年250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8个小时计算,每小时法院就得打出9万个通话,每分钟就有1500通电话。
    如果民众都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只要接到法院的电话,要么挂掉要么接听后各种怀疑猜忌、拒不信任,以致法院多数案件都需要干警亲自送达,在当下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持续突出的背景下,此举不仅会使法院的工作量极大增加、加大法院执法办案压力,而且鉴于送达是审理程序的开启,程序开启阶段上的耗时耗力会导致之后审理乃至执行期限的被迫延长,进而引发审判低效、执行艰难等不良连锁反应。


    二、从六个一律看送达难的成因
    一是社会信用环境的恶化。公众之所以信任“六个一律”的要求对自称为公检法的电话一律不接听或不信任,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现今社会信用环境的恶化,企业、个人诚信缺失的现象屡见不鲜,个体间诚信度缺失、信用感缺乏,出于以防受骗的警惕心理与个人权益保护的本能,对司法机关的电话产生过度的不信任感。
    二是部分当事人法治观念淡薄。送达难虽是法院系统的老大难问题,但问题的“重灾区”往往在基层法院、基层法庭。基层的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漠,思想陈旧,不明法、不讲法,对法院工作存在不理解或误解的情形,在法院送达诉讼材料时往往心怀抵触情绪、拒绝接收材料。
    三是部分当事人存在侥幸心理,企图规避责任。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合同类纠纷中,部分当事人知晓自身外欠债务、债款或知道债权人对自身的诉讼,因而在法院送达时,拒不应声、拒不开门或者打开门知晓是法院送达立即关闭门窗,企图通过躲避送达来拖延或规避承担法律责任。
    三、缓解送达难的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电话送达释明机制。如前所述,在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下,电话送达告知当事人来院领取文书是法院送达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当事人的防范警惕心理,法院工作人员应在电话中清楚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若当事人不予信任,告知其及时查询法院官网、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直接来院查询确认电话真实性,切实消除当事人的防备心理,逐步建构完善的电话释明机制。
    二是做好送达前的准备工作。法律文书的送达关键在于明晰被送达人的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身份情况,在明确被送达人情况的基础上灵活调整送达时间,利用午间、夜间、双休日等家中有人时及时送达,笔者所在法院实施的夜间集中送达机制即取得了较好的送达成效。
    三是借助基层组织力量协助送达。积极邀请被告村委会、社区人员等基层单位和组织协助送达,并在送达时主动向被告周边邻里了解被告去处,最大限度地利用地方优势提高送达效率,对于拒不开门、开门后听闻送达即关门或者拒不接收法院文书的,说明情况后在其住处、村委会及社区窗口张贴文书送达公告,视为依法送达。
    四是建构公民法人信息平台。由于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持续突出,短期内很难有根本缓解的趋势,如果多数案件都需要法院工作人员直接送达,无疑是对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不利于审判效率的提高。笔者建议,可由政府主导,公安、工商等部门参与,建构完善统一的公民、法人信息平台并与法院系统完成对接,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介和官网、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平台上反映的公民、法人地址为其唯一、确定的住址,法院送达文书时以该地址为确定的送达地,出现被告拒收等送达不能情形时视为依法送达,切实节省司法资源,促进审判程序的高效运行。(芜湖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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