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株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长征
在执行局有这样一名法官,穿着朴素,言行幽默,常年见他穿着一双青黑色的手工鞋,带着眼镜斯斯文文的,个头不高却精力充沛,面带如沐春风搬的笑容,每天始终保持最亢奋的状态学习和工作。在执行工作中,每个月实际执行率最高的是他,执行标的到位率最高的是他,平均执行周期最短的是他,执行案件未结数最少的也是他。他是当之无愧的“执行小王子”。他就是执行局副局长吴长征同志。
吴长征同志系中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于2012年进入县法院工作,先后任职于执行局、政工室、刑庭,2015年院党组再次安排其到执行局工作。来到法院工作,吴法官先后获得县法院先进个人、岗位标兵,株洲县优秀共产党员、政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我与吴法官共事一年多来,从工作中的点点滴滴感受到了这位法官对执行工作的忠诚热爱,尽职尽责。 勤奋好学,刻苦钻研 科比曾说“我之所以如此成功,是因为我知道洛杉矶每天早晨四点钟的样子。”而吴法官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短短三年,从一名毕业生成长为执行局副局长,成为同事眼中的办案能手,成为当事人心目中的“包青天”,吴法官除了在执行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外,还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充实自己。三年来,吴法官看腻了法院的晨光和夜景,每天早晨九点上班,七点钟就能看到吴法官忙碌的身影,看时政新闻、看专业知识、准备一天执行需要用到的材料。白天的工作时间争取一切可能出去执行,去银行、去房产局、去车管所、去当事人家里或者是工作的地方,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晚上则在办公室准备一些材料,写裁定书、报结案件、学习最新的法律知识。 恪尽职守,一心为民 2015年的国庆节,当我们沉浸在节日的欢乐和旅游的欣喜时,吴法官却利用七天的假期执行到位了一个标的过百万的案子,他任劳任怨、不辞辛苦,他低调行事、从不炫耀,他舍弃了七天的黄金假期,尽心尽力去办一个刚收到的执行案件,这对于一个异地求职、家在山东的男生来说,实在是难能可贵。 吴法官办案注重矛盾的一次性化解,能在他这里解决的,就不让当事人再找他人。一旦收到执行案子,他都会在第一时间录入全国查控系统,掌控被执行人的最新资产情况。有的时候系统出问题了,他便会带着需要查询的资料一家银行一家银行地查询,为的只是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一个执行标的为开锁行为的案子,当时院里的车辆全部外派,吴法官吃过午饭、没有午休便带着我步行到汽车站,转了三次车到达目的地,整整一个下午没有休息一下,全在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希望能够从根源上帮申请人解决问题,一直工作到晚上7点钟,眼看着天渐渐的黯淡,忽然间下起了一阵大雨,我们差一点被困山中,可申请人非但不领情,还恶意告状,向领导反映一些不实的情况。吴法官知道后没有一丝怨言,还说自己也是万里之外过来工作,很理解外地人谋生的不易,这种“一心为民”的精神真是令人叹服。 执法公正,不畏强权 在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健康纠纷执行一案中。陈某与王某系堂兄弟,但素有嫌隙,终因一次雨后王某家竹子倒在陈某家屋顶,被陈某砍掉而爆发,王某将陈某及妻子打伤,法院判决王某赔偿陈某2万元,而案件申请执行五年,王某均未履行。案件到吴法官手上后,积极与申请人联系,获知被执行人在去年得到了一笔4万元的征收补偿款,吴法官多次调查后掌握了证据,采取执行措施将王某的妻子予以拘留,期间该村书记曾以县人大代表的身份要求放人,均被吴法官予以拒绝。因被执行人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吴法官将该案件移送株洲县公安局进一步侦查。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被执行人系南阳桥某村书记,被依法传唤至法院,仍拒绝还款,在吴法官准备对其实施拘留时,其表露身份系县人大代表。当吴法官向院领导汇报,请求以县法院的名义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罢免该村书记的人大代表职务时,该代表终于认识到法律的威严不可犯,主动还清了全部债务。 执行工作枯燥无味,很难得到当事人的理解,但吴法官却不辞辛苦、不畏艰难,坚持用“忠于法律、公正执法”的信念办好每一件执行案件,秉承着将纸上正义转化为现实正义的职责,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习总书记的庄严承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株洲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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