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田法院成功调处系列劳动争议纠纷案,29名劳动者当庭领到了45万余元的经济补偿金。
据了解,2016年6月原告大田宏润针织时装有限公司以大田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田劳仲案[2016]45号裁决书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裁决,判令该公司无需向林桂兰、陈占柳等29位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考虑到该系列案属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民生案件,且涉案人数众多、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大田法院受理后立即启动了重大案件调解机制,承办法官多次赶往原告公司所在地了解情况,并从法律、人情等多角度予以劝解。在作足前期工作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于2016年8月8日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即兑付给林桂兰、陈占柳等29位被告经济补偿金共计450464.75元。至此,一场矛盾对立、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案件得以化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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