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新乐市人民法院在全院党员干警中深入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活动,引导其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跨越新台阶。
把党徽戴起来。“把鲜红的党徽佩戴在胸前,这对于党员干警来说不仅是一份光荣,更多的是使命和责任”。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健全在党组会上如此强调,并要求各党支部要迅速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要把开展好“戴党徽、亮身份”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确保戴党徽、设立岗位标识工作于8月上旬在全院全面推开并落实到位,确保党员干警佩戴党徽全覆盖,做到胸前有标识,心中有责任。 把身份亮出来。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该院坚持把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作为衡量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一是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各支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本支部党员做好“戴党徽,亮身份”工作,讲清怎么戴、何时戴。二是要求全院党员要增强党性意识,自觉佩戴党徽,立案庭窗口庭室在佩戴党徽同时按规定佩戴胸卡,推选优秀党员,设立党员示范岗,按规定摆放好岗位标识。三是全面落实“阳光党建工程”,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警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建立报到台账,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作用。 把氛围造起来。设立巡回督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和信息反馈工作,确保全体党员干警既亮出身份,又亮明责任,营造“敢戴、敢亮、敢比”的良好氛围。同时,注意总结发现特色做法和有益探索,利用媒体网络广泛宣传“戴党徽、亮身份”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优化县域经济社会法治环境提供满满的正能量。(新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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