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安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法院关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从“小”处着手,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法院“微腐败”问题。 加强领导,精心谋划。为切实加强对“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该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召开了由全院干警参加的专题会议,院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传达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研究制定出台德安法院《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压实责任,形成合力,落实集中整治工作,做到集中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
开展广泛宣传,深入营造“廉氛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有关会议精神,充分运用网络信息平台,深入基层走访等多种形式,开门纳谏,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建议,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集中整治“微腐败”的主要内容、政策,积极参与监督。 畅通渠道,拓宽问题线索。通过法院局域网、微信、信访举报窗口,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建立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24小时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同时,严格线索管理,对掌握的问题线索采取建立台账、分类处理、集中排查、专人负责、定期督办的方式,确保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从严执纪,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正风肃纪,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态,紧盯“微腐败”易发多发部门、岗位,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组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4次,发出通报两期,受理信访举报8件次,初核报结7件次。 突出重点,防治源头腐败。重点整治和查处党性不强、脱离群众;作风不实、司法不作为、慢作为;处事不公、滥用职权、违法审判、随意执法、野蛮执法、司法乱作为;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在执法办案中“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利用职权便利,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即查即纠活动,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通过谈心提醒、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措施,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聚焦重点领域,重拳出击“微腐败”。加强监督和查处问责,注重在日常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廉政巡查和重要时间节点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深入核查,快速查处,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办,坚持“一案双查”,做到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确保“微腐败”专项整治不走过场,取得成效。(德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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