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卖出一批石料,可到现在,钱还没收回来。”债权人袁某无奈的点点头,于是向法院求助。6月28日,岚皋法院被当事人尊称为“媒婆法官”的刘善国成功调解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袁某在岚皋县城关镇水田村经营石料场,2年前,其将一批石料卖给了被告周某,共计价款3.69万元,周某于2014年12月20日前分三次共计给付1.5万元,下欠2.19万元。经原告索要无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石料款2.19万元及利息。 6月14日,岚皋法院依法立案受理该案。审理中,原告袁某诉称,“在向被告索要石料款的过程中,多次遭拒,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根本感觉不到对方给付的诚意。”被告则对自身被诉一事心怀不快,并辩称“自己并非不给钱,只是实在出现了一些状况。” 为了让当事人双方更加平和的处理彼此的关系,法官还耐心细致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力求消除误会。在法官的询问下,原告称“自己打官司并非刻意为难对方,只是希望借助法院的力量更快了解此事。” 法官耐心的主持调解工作,像媒婆一样说和劝解,不仅让当事人双方消除了怨恨和误解,还让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周某当即支付石料款1.19万元,下余1万元约定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又一起“收账难”案件被我们媒婆式的好法官成功调解了。(岚皋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