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德安法院在县委、县纪委和上级法院的关心和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为抓手,不断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牢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扩展监督渠道,推进阳光司法,规范权力运行,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专项治理,整肃作风,纯洁队伍。半年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制定下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工作安排文件13个,党组书记、院长沈瑞星亲自部署反腐倡廉工作3次,讲廉政党课1次,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7人次,主动了解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及干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督促分管部门履职,促进责任落实。 二、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种好执纪监督“责任田” 严格执纪监督,着力案件查办。半年来,开展监督检查4次,发出督察通报1期,参与现场专项监督14案次,大宗物资采购1次;推进风险防控,认真总结以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密切关注审判一线这一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对职责发生变化的岗位、新进干警以及换岗人员共35人风险等级及节点进行修订,完善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持续开展;重视信息宣传工作,上半年,纪检监察干部撰写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宣传稿件29篇,分别被国家、省、市、县级有关媒体采用。其中《德安法院荣获全县纪检监察综合先进单位称号》、《德安法院出台“责任清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获得《中国先锋》一等、三等奖,《德安法院在“五一”、端午两节念廉政“紧箍咒”》在《江西法制报》刊登等。 三、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执纪监督“铁军” 党组大力支持,深入推进“三转”,院党组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对反映法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信访件亲自阅批,亲自督办,旗帜鲜明地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纪检监察部门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创新履职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加快动态防控机制构建的要求,开通了与省、市法院三级网络举报联网系统,并通过在法院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立案大厅等处向群众公开举报网址,电子信箱和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随时接受案件当事人举报。 回顾2016年上半年的工作,我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纠正“四风”,防止反弹,干警“守牢‘底线’不违法,不碰‘红线’不违纪,不越‘警戒线’不违规”的廉洁守法意识普遍增强。全院干警在案件总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新的提升,为维护德安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权益取得了新的进展。(德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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