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北镇法院制定《北镇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办法》分为总则、责任追究的情形、责任追究的实施、附则等四章,共计32条,明确并细化了从党组书记到党组成员、从院长到副院长、从院党组到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同时,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在每个审判、执行部门设置一名廉政监察员,明确其工作职责、权力和义务,把监督触角延伸到了办案一线,将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更好地融入到审执实践中去,使北镇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北镇法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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