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评析 > 详细内容
报废车上路酿惨剧 害人害己获刑罚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头条网 发表时间:〖 2016/5/3 浏览人数:〖 860202

    4月28日,三原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李嘉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未降级行驶速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一年六个月。


    2015年11月被告人李嘉持证驾驶已达报废期限的轿车沿关中环线由西向东行驶至一三岔路口时,与前方同向左转弯张强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相撞事故,致张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经三原县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李嘉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张强负此事故次要责任。事发后,被告人李嘉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民警到来,自动投案,到案后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审理中,被告人李嘉与被害人张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李嘉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张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54000元且已履行,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李嘉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嘉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未降级行驶速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三原法院)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客观真实
本文作者权利: 可在网站上免费推广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学习全会精神,勇担时代使命
尉氏县法院:以行动编织美好家庭的团圆梦
【党建引领】城南社区开展“公益大集暖...
节前“三步走”拧紧社区矫正“安全阀”
开展应急演练,筑牢安全防线
《楚竹书》揭示老子和孔子的真实关系,...
他让朋友在自己车内吸毒,获刑十个月!
上一条信息:婚外情引发争端 杀人泄愤获徒刑 下一条信息:非法同居期间赠与行为的认定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