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三原县人民法院召开2015下半年和2016年第一季度发回、改判案件研讨会,该院院党组成员、所有一线办案法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2015下半年和2016年第一季度被中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了分析研讨,查找了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了原因教训,研究制定了解决方案。
会上,首先审管办主任仵宏印同志,对2015下半年和2016年第一季度发回、改判的6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由各案件承办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对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原因以及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总结经验教训。随后,仵主任对汇报案件进行了逐一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此次分析研讨,总结出了对案件审理的最佳处理方法,对法官提高办案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焦鹏院长指出:通过召开案件质量研讨会,全体审判员要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类型的案件层出不穷,现有的知识已很难适应审判形式的发展要求,全体法官干警需要不断努力学习,更新法律知识,只有全面掌握审判业务技能,才能审理好各类案件,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精品案件。 针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增强责任心。承办法官要坚决避免因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二是要规范审判程序,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认定准确,法律适用统一。三是要正确认识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通过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四是要正确面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细化分析,实际上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在平时的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严密,尤其是细节上要把握好,确实存在错误的,吸取教训,并从错误中学习提高。 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必将积极推动三原法院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为推进全院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三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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