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谢某、陈某将一面“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保障弱者合法权益”的锦旗送到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当见到主审黄晶晶法官时,陈某等人上前紧紧握住了黄法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他们说,“黄法官明辨是非、坚持真理,为弱者讨公道,感谢芜湖经开区法院培养了像黄法官这样良好职业素养的好法官,黄法官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这是一起合同拖欠服务款纠纷,2009年12月初,中影集团北京影视制作技术培训基地拟在安徽成立分公司,并指派原告谢某牵头负责分公司的筹建工作。期间,**公司职工张某(被告之一)前来与谢某协商,请求谢某为该公司(被告之二)拍摄制作弘扬企业创新精神和文化的宣传短片,双方商定拍摄制作及播出费用为80000元,被告以单位负责人袁某外出考察及短片务必要赶在春节黄金档之际播出为由,要求先投入拍摄再补签合同。鉴于被告**公司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原告谢某同意此举。2010年2月5日,该公司提供的三部电视短剧的拍摄工作顺利完成,并于当年春节期间在芜湖市电视台播出。但是,当原告要求被告完善合同手续并尽快给付拍摄费用时,被告又以需供应商赞助为由推脱。几年来,原告一直向被告追讨费用,被告张某代表公司多次出具承诺书,然而,被告至今仍未给付上述费用。 芜湖经开区法院受理此案件后,高度重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黄法官不辞辛苦,多次亲自到相关单位核实情况、调查取证。在充分分析、讨论案情后,支持原告谢某、陈某的相关合法权益,该院作出了相应判决。此后,该案件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但黄法官仍不遗余力地配合二审法官做好矛盾调解工作,终于,被告**公司同意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谢某60000元,就这样,一起合同拖欠服务款纠纷在合议庭的悉心调查和辩法析理中得到了妥善解决。 一面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经开区法院黄法官工作的认可和肯定,黄法官埋头基层,恪尽职守,发自内心地为群众着想,多次被人们称作“最美的法官”。当事人送锦旗这温情的一幕,也是该院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把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宗旨,注重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审判细节上为当事人提供帮助,想当事人之想,急当事人之急,司法工作深受群众好评。(芜湖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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