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解决家庭纠纷、维护社会和谐。今年初,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投入了40万元资金,设立单独的家事法庭。法庭分为两个区域,一个是审判区,一个是调解区。审判区以科技法庭规模建设,但用“丈夫”“妻子”等台签取代“原告”“被告”台签,并配以富有家庭哲理而又不失严肃的装饰风格;调解区以家庭客厅形式布置,一套沙发一个茶几一台电脑,墙上配有“家和万事兴”书法和“一家人团圆”的温馨画面,使家庭的氛围温情浓郁,力争在调解案件的时候努力做到“合也温馨,离也和气”。
4月20日,港北法院民一庭曾泽法官在家事法庭调解区,调解了一起七旬老人离婚的案件,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七十六岁的向某与七十五岁的伍某英,于1955年经媒人介绍认识,不久后按民间习俗举行婚礼并一起同居生活。婚后生育了三女一子共四个子女,并且四子女现均已成家独立生活。因为在平日的共同生活中产生矛盾,且双方互不妥协,在子女的劝阻下两老人照样闹得“轰轰烈烈”,致使夫妻感情产生隔阂。为此,向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调解中,曾法官努力劝导两位老人和解归好,但两位老人一再坚持要离婚。曾法官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合理分配共同财产,在温馨的家庭环境中使双方心平气和的达成离婚协议,真正做到“合也温馨,离也和气”。(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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