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官第二次千里迢迢赶到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看守所,开庭审理一起特殊的借款纠纷案。
此案特殊性不是因为案件标的额有170万元之多,而是由于被告是一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去年,家住防城港市防城区的原告许某诉称,被告谭某2014年间因经商缺少周转资金,多次向原告借款,并出具借条,承认共借到原告170万元。后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促还款,均遭到拒绝,为此诉至法院。但是被告谭某此时却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500公里之外的环江县看守所。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社会诚信,防城区法院办案法官决定不远千里送法上门,把庭审开进看守所,去年11月份,刘丹法官就与书记员曾经到环江看守所开过一次庭。由于案情比较复杂,涉案金额也比较大,后来该案依法由简易程序转换成普通程序,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来进行审理,这次庭审已经是刘丹法官第二次来看守所开庭了。 “虽然案子还没有结,但是非常感谢防城区法院的法官们不辞辛苦,千里迢迢来到看守所里开庭,维护了我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庭审结束后,原告代理律师黄某由衷地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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