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整治庸、懒、散、慢等机关病,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机关形象,近日临漳法院向全院干警下发了《关于严肃整治十类为官不为的通知》。
在为期一年的作风整顿中,临漳法院将盯紧履职尽责不力,服务意识、担当意识不强等十类“为官不为”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问责处理力度,从根本上杜绝十类“为官不为”,真正实现作风大转变,形象大提升。 十类为官不为: 1、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得过且过、作风漂浮,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任其拖延; 2、在服务基层为民办事方面态度生硬、能快不快,能拖则拖、推诿扯皮、当事人电话不接、接待室无人; 3、在审判、执行办案方面不讲原则、怕得罪人、不敢担当、该调不调、该审不审、该判不判、该裁不裁、该执不执、该驳不驳、该传不传、该查不查、该拘不拘、该移交不移交; 4、在贯彻上级决策和党组部署方面拒不执行、拖延不办、打折扣、讲条件; 5、在学习方面学习氛围不浓、法律关系理不顺、现代办公不会用、对待发生的问题束手无策、不学习不研究; 6、在落实工作要求方面敷衍塞责、懒于配合,完不成不报告,能做不做; 7、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方面回避矛盾、怕惹麻烦、矛盾上交; 8、在与不良现象和错误行为斗争方面勇气不足、怕得罪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 9、在处置突发事件与信访维稳方面不积极、不主动、推卸责任; 10 在捍卫党和人民利益方面态度暧昧、立场不坚定。(临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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