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正式实施,此后,家暴将不再只是家务事,而是国家、社会都要管的公共事务。为了让学生对家暴有更深刻了解,3月21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走进光坡镇中心小学,开展 “痛,要勇敢说出来”反家暴主题宣讲活动。
活动主要以授课形式进行。法官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反家庭暴力法》立法背景、法律条文、社会意义等进行详细解说,并通过案例分析、图文演示、有奖竞答的方式加深同学们对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方法的记忆,进一步引导同学们增强法制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官告诉大家,当遭遇家暴时可通过五种方式应对:一是尽量远离施暴者,紧急时刻到亲戚朋友家、当地救助机构暂住寻求庇护,阻止侵害行为继续;二是及时拨打110报警,通过公安机关的介入对施暴者进行调解和训诫,必要时候可启动司法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向所在的学校、村委、街道、社区等单位反映遭受家暴的情况,让他们出面调和、制止和监督;四是到就近医疗点进行诊治或到合法鉴定机构进行验伤,第一时间留下遭受家暴的证据;五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法官强调,人身安全保护令好比一张护身符,它可以责令施暴者搬离共居住处,禁止在受害人经常出现的场所200米以内地方活动,还可要求施暴者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目前,该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短的有15天,长期有半年甚至可延长至一年。 最后,法官通过“破窗效应”理论告诉同学们,如果出现家暴后,不处理或是没有勇气面对,家暴就会反复出现,手段也会更加恶劣。因此,当遭遇家暴时,应当勇敢地对它说“不”,成为反家暴坚实的捍卫者。(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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