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店法庭巧用微信功能成功调解了一起夫妻双方异地分居的离婚案件,在为当事人节省高额诉讼成本的同时,大大提升了案件办理效率,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李某系巧家县大寨镇住人,彭某系巧家县老店镇住人,二人婚后于2005年外出务工,因经济问题导致夫妻感情不睦,彭某遂独自外出打工至今未归,近十年未与李某联系。李某于2016年以被告下落不明向被告所在辖区的老店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承办法官通过彭某家人与被告彭某取得了联系,得知被告现独自在千里之外的河北打工,因客观原因及不能承担高昂的差旅费用而不能到庭参加诉讼,但其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也同意原告李某提出的小孩由李某抚养的诉讼请求,并将其意见以书面材料的形式邮寄给承办法官。 因本案法律关系较为明确,且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了同意离婚的意见。同时考虑到被告彭某的实际情况,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并在通知被告彭某母亲汪某到场核实确认彭某身份后,运用微信视屏群聊功能,建立微信聊天群,把原、被告双方添加进聊天群里,利用手机微信多方视频聊天功能组织双方进行“微信”视频调解。通过近半个小时的协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圆满结案的同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并对老店法庭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事特办的工作方法点赞!(巧家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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