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信息 > 详细内容
掏钱把自己告上法庭是因“理赔难”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付廷秋 发表时间:〖 2016/3/3 浏览人数:〖 31275

    近日,中年男子陈某来到巧家法院立案庭,告诉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他要把自己告上法庭。工作人员一听,一下给愣住了,但为了更好地解决群众诉求,工作人员耐心地询问了相关情况。
    原来,陈某花钱把自己告上法庭,是事出有因。和他一起来的另一名男子张某,他俩因一起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不能与所涉保险公司达成一致赔偿协议,遂来法院,企图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争议。
    2014年10月某日,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沿大巧公路途径巧家县白鹤滩镇七里香段一急转弯处时,因严重占道与张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张某腿部骨折,两车受损。后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承担事故全责,张某无责。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张某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其伤情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拾级伤残,需要进行后期治疗,期间所造成的开支均已由陈某垫付。张某伤情好转后,要求陈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6万余元。
    因陈某的轿车已购买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陈某遂找到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但保险公司以缺少票据或是不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等理由拒绝赔偿诸多项目,给出的理赔方案更是令陈某和张某都无法接受,遂因各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陈某认为,自己在本次事故中承受了较大损失,也垫付了不少医药费,自己既已购买上述两项保险,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本次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于是,出于无奈,经与张某协商后,陈某愿意掏出案件受理费,让张某把自己和保险公司诉诸法庭,请求法院给予裁判,所以出现了开头一幕。
     “理赔难”不是个案,陈某的无奈也绝不是仅此一例,要破解“理赔难”问题,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国家加强法律和相关制度建设的同时,我们自身也要树立和加强学法用法的意识,以此促进和强化投保与理赔的良性互动。(巧家县人民法院)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视觉独特, 形象突出, 立意新颖
本文作者权利: 可申请二等奖以上证书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小小井盖惹事儿不小
掏钱把自己告上法庭是因“理赔难”
巧家法院顺利完成2015年面山绿化工...
上一条信息:建章立制强化考培 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 下一条信息:贵州省德江县:廉政教育搭上“互联网+”快车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