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在中共德安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德安县人民法院荣获二0一五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评综合先进单位和信息报道先进单位称号。
2015年,德安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以及县纪委和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落实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市、县纪委全会和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目标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守住三条底线,切实解决司法作风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推进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015年,全院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纪委四、五次全会以及最高法院六项措施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主线,以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和“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为载体,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了政令畅通。 二、强化廉政教育,努力提高廉洁司法意识 为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德安法院于第一季度集中开展了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出台了《工作方案》;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司法行为,按照省、市法院统一部署,自5月始,德安法院在全院开展了“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自县纪委部署“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以来,德安法院快速行动,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先行先试工作,确保先行先试工作取得成效;11月,德安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三、专项治理,整肃作风,纯洁队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红包”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坚决纠正收受和赠送“红包”的不正之风,按照县纪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德安法院扎实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按照县纪委《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上级法院有关要求,德安法院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树立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在中秋、国庆期间,德安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挺纪律、讲规矩、强措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地防止了“节日病”,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维护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四、高度重视查案、信访举报工作 院党组十分重视违法违纪案件和信访举报查处工作,党组书记、院长沈瑞星经常过问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办工作,亲自批复信访举报回复件,对重大信访的办理还亲自主持召开协调会,制订具体措施,研究解决办法,检查督促办理情况。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为纪检监察增配干部一人,充实了办案、办信力量。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注重对线索的收集,在原有举报途径的基础上,围绕院长“四公开”平台,重点发挥“12568”公开电话的作用,广泛收集群众的网上举报、来电和来信,以此为发现违法违纪违规线索的重要途径,确保群众诉求有所反映。今年1-11月,院纪检监察部门收到来信投诉6件次,来访投诉4件次,共10件次。较去年多1件次。均进行了认真核查,及时回复。其中1件1人转立案,有关当事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主动协助纪委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五、狠抓廉政信息宣传工作 院纪检监察部门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队伍建设工作信息宣传报导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撰写信息宣传报导稿件58篇,分别被国家、省、市、县各级媒体用稿58篇,用稿率为100%。其中《德安法院“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启动》、《德安法院荣获全县纪检监察“信息报导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德安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德安法院多项措施“回头看”》、《德安法院多举措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等9篇稿件分别被中国法院网、中国先锋网、光明网、江西法制报、江西省高级法院网采用,是多年来被国家、省级采用稿件最多的年份之一。 2015年,德安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反腐倡廉的庄严使命和重大责任,结合实际,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团结奋进,奋发有为,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德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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