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上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上思县社会保险事业局黄浏洋副局长出庭应诉,而当天的另一个亮点就是身着瑶族特色服装的女陪审员张宝新首次走上审判大舞台。
人民陪审员张宝新是上思县南屏乡米强村的村民,位于深山老林的南屏乡距离上思县县城较远,为了能够早点到法院,凌晨五点多张宝新就和丈夫自己驾车赶往县城。离庭审开始还有充裕的时间,人民陪审员张宝新就来到上思法院行政庭进行庭前阅卷,并与主办法官交流案情,进一步熟悉案件,更好地对案件事实进行独立的判断。 当天上午九点,上思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原告黄某群、黄某辉、黄某明、扬某春诉被告上思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给付纠纷一案。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争议焦点确定为:一、被告于2015年12月24日作出上保决字【2015】3号《不予先行支付决定书》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二、被告是否应先行支付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转院交通费,支付的款项及数额是多少。 “被告,上思县人民医院是不是与被告上思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原、被告,钦州市人民医院是不是与被告上思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庭审中,针对该案的争议焦点,人民陪审员张宝新当庭主动、积极发问。 该案经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听取原告、被告的最后陈述后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我很高兴能够参与这起案件庭审,我今天亲身经历了庭审中举证、质证、辩论的全过程,见证了司法的公平、公正、透明,我感到自己使命光荣的同时,也感到压力很大。今后,我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全面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努力做好人民陪审工作。”庭审结束后,人民陪审员张宝新与主办法官聊到。 2015年,上思县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法院。作为试点,上思县人民法院充分考虑上思县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特色,没有要求全县124名人民陪审员统一着装,所以才有了身着瑶族特色服装的女陪审员张宝新亮相审判大舞台这一道“亮丽风景”。一年多来,上思县人民法院结合上思县情和审判工作实际,稳步有序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喜人成果,为法律天平的公正谱写出了新篇章。2016年,上思县人民法院将会进一步加大对陪审员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各项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和履职保障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作用,推进人民陪审员信息化管理。(上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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