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永寿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深化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各项建设都取得了新进展,亮点纷呈。 一、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去年永寿法院通过百日办案竞赛、召开案件推进会、院长带头办案、推行一审民事案件简化审理、广泛启用人民陪审员、前往咸阳市陈阳寨法庭学习先进经验、周末加班等方式推进案件进度,确保全年司法办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全面提高结案率的同时,把均衡结案作为审判质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案件流程的跟踪管理,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通过网络管理系统进行预警催办、督办,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三个月内结案数达到总结案数的80%以上,审判质效连续三个季度考核名列全市第一;同时积极探索成立疑难案件研讨组,对法官拿不准的案件可提交研讨组研究提出参考性意见,从而保证案件质量;加大案例研究力度,探索建立自己的案例库,以期对法官判决形成良性指引,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法官整体水平。2015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96件(含旧存154件),审、执结937件,结案率94.1%,发回改判仅5件。 二、专项执行工作初见成效 针对执行难问题,永寿法院开展了“春风行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等活动,下大力气对院内执行积案进行摸底、分类,把案件按照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分类,分别制定措施,对确无履行能力的当事人依照司法救助制度予以救助,对有履行能力的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充分利用威慑机制、限制出境高消费、公布老赖信息等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做到执行一批、救助一批、依法终结一批。截至目前,该院共执结169件涉民生案件及疑难案件,执行标的1350余万元,依法判处四起案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 三、信访工作继续保持“零上访”态势 永寿法院秉承“抓早、抓小、抓苗头”的信访理念,变上访为下访,对于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棘手问题,主动走访当事人,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告知对方,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将院党组成员和全体法官手机号向社会公布,对群众来院找院长、找庭长不设门槛、不限时间,院、庭领导及时倾听群众意见,解决诉求,化解矛盾;继续保持较高的案件调撤率,确保做到案结事了,当事人胜败皆服,减少信访案件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上访隐患;倡导换位思考,争取工作主动,遇事不推诿,遇到信访群众不回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至今已连续八年保持进京赴省“零上访”记录。 四、司法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 永寿法院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微博庭审直播、官方微信推送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力度;对重要案件审理引入代表旁听、公正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以公开促公正,通过司法透明减少信访隐患;在加强官方微博宣传的同时又开通了微信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平台了解永寿法院资讯,观看庭审直播,查询法律法规、案件进展、裁判文书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等,截至目前我们已通过视频全程直播庭审36场次,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消息1000余条;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了刑事、民事案件各一起,两案均当庭宣判,并实时在新浪网和陕西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庭审直播,为我院法官规范化庭审作出了表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余副院长也均通过庭审直播开庭审理案件,院领导带头审理案件已经成为该院常态化工作。2015年永寿法院又一次获得人民满意度测评全省第一的殊荣。 五、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准备到位 去年7月底,永寿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法院后,我们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及时归纳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先后修订完善了《永寿县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永寿县人民法院法官选任办法(试行)》、《永寿县人民法院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实施方案》、《永寿县人民法院法官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永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永寿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定》6项规章制度,确保该院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永寿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