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标准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新案号标准的全面实施和正确适用,2016年1月4日,元旦后上班第一天,灵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组织全庭干警集体再学习,对新案号标准进行了认真梳理、深入交流和热烈讨论。据了解,元旦前夕,该庭已重新装订立案登记薄,印制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证据接收清单、当事人须知、案件受理通知书等诉讼材料,为案号新变化做好了准备工作。(灵宝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