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7日,家住遂平县的秦某甲、秦某乙将一面“ 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锦旗送到了遂平县法院玉山人民法庭韩凌庭长手中。感谢玉山法庭法官公平公正的调解切实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原来秦某甲、秦某乙是原告李某甲的两个继子,李某甲将近70周岁。由于前妻去世,1994年7月15日李某甲与监护人张某结婚。婚后没有共同生育子女,夫妻俩互敬互爱。二十多年以来,李某甲一直经营私人诊所,日子过得充实。2014年4月李某甲跟老伴张某一起去县城途中,突发脑梗塞,经治疗后仍然卧床不起。李某甲的儿子李某、李某一趁李某甲言语不清将父亲的工资本拿走私自处分父亲的财产。 2015年9月18日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李某及李某一的妻子赵某自愿于2015年9月25日前支付原告李某甲的监护人张某72000元;原告李某甲的生、养、死、葬由其亲生子女负责、原告李某甲的监护人张某的生、养、死、葬由张某亲生子女负责;原告李某甲的监护人张某放弃对原告李某甲财产的继承权,并于2015年9月25日前将原告李某甲的工资卡交付二被告;李某甲的监护人张某的个人衣物、被褥及家中彩电一台归张某个人所有。 事后,为了表达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于是出现了开头送锦旗这一幕。(遂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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