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芷江的张先生与马女士曾系夫妻,两人于16年前生育一男孩张某某。9年前两人离了婚,然而时至今日,张先生却因儿子张某某的抚养费问题打了一场官司,但被告不是前妻马女士,而是另外一个男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张先生与马女士离婚后,由张先生一直独自承担着对儿子的抚养义务。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张先生却发现儿子长得与自己无丝毫相像之处,邻居们也是对此议论纷纷,满腹狐疑的张先生遂于2013年带儿子张某某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显示,张先生不是儿子的“生物学父亲”。 面对鉴定结论,马女士对找上门讨要说法的张先生道出了实情,承认孩子张某某的亲生父亲是杨某某。随后在村干部的调解下,三人于2014年初签订了《子女抚养调解协议书》,协议约定:由杨某某支付张先生抚养费5万元。协议签订后,杨某某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协议,于是张先生便一纸诉状将杨某某告上法庭。 2015年11月23日,芷江法院经审理后对该案作出了判决:被告杨某某给付原告张先生抚养费5万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述,目前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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