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7日,永仁法院执行局接到广东省东莞市警方的通报,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被布控的“老赖”陈某某在东莞某网吧落网,要求永仁法院及时出警处理。接到通报后,永仁法院迅速行动派出1名执行法官和1名司法警察与永仁县公安局的1名民警协同共赴东莞,对被执行人做出处理。 被申请人陈某某,云南省永仁县人,原一直在永仁县城做房屋装修装饰生意。2014年起,陈某某在经营过程中与他人发生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先后有3名原告向本院起诉要求陈某某偿还款项3万余元。案件经本院调解结案后,在履行期内,陈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陈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陈某某履行执行义务,但陈某某不仅不履行义务,反而逃避执行,下落不明,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出未能查找到其财产,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为尽快找到陈某某本人,促进该执行案件的有效执行。执行法官就陈某某的逃避执行行为依法做出给予其拘留15日的处罚,并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开展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将材料于今年10月30日移交永仁县公安局协助网上布控。11月27日,陈某某在某网吧登记的身份信息很快被公安网络系统锁定。随后,东莞警方民警出警前往将陈某某抓获。 永仁法院执行法官及时赶到东莞后,办理了案件交接手续,陈某某被带回永仁继续执行司法拘留15日。在拘留期间,陈某某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 在该案件的执行工作中,永仁法院的法官与公安民警一道协同办案,不畏艰辛,四天之内辗转两省近3000多公里,促使案件的执行有了新进展,为维护法律权威、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永仁县人民法院)
|